退休人员返聘遇车祸:单位赔偿责任解析与法律依据【大地律师咨询案例选】
案例一:【案件情况】
X某(女)62岁,已退休,被上海某企业单位返聘上岗工作,去年12月某日凌晨X某驾车前往单位上班, 中途与他人车辆相撞,X某在本次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X某承担本次事故次要责任。现分析返聘单位是否应当对X某进行赔偿或者适应补偿?
【案件分析】:
1. 是否可参照工伤获得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但某某已退休并返聘,退休返聘人员通常与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所以若x某与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则无法参照工伤获得赔偿;
2. 若不能参照工伤,是否可依据雇佣关系(劳务关系)获得赔偿?
若无法认定为工伤,可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基于劳务关系向单位主张赔偿责任。结合本案单位作为雇主,对返聘人员在提供劳务过程中的安全负有保障义务。若单位存在过错(如未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需承担相应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与单位责任的区分:交通事故的赔偿由肇事方承担,但若单位存在过错,可要求单位承担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案例】
案例:王雪平、吕欢喜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再审民事判决书(2019)皖民再150号。
案件摘要:吕某受雇于江苏九鼎建设公司。一天,吕某下班回家途中,骑电动车被两轮电动车碰撞造成其受伤,肇事者逃逸。后吕某抢救无效死亡。宿州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肇事者负全部责任,吕某无责任。
家属索赔:吕某家属向法院起诉,要求雇佣单位江苏九鼎建设公司赔偿医疗费72879.50元、丧葬费25447元、死亡赔偿金205599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40元、护理费812.8元、营养费120元、交通费80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合计355280.7元。
法院判决:
一审: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判决江苏九鼎建设公司赔偿吕某家属各项损失共计354358.7元。
二审: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吕某系在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江苏九鼎建设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对吕某的人身损害并无过错,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江苏九鼎建设公司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再审: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二审判决,认为江苏九鼎建设公司作为雇主,应当对吕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咨询案例二:外国人在中国自立遗嘱咨询:如何合法办理
【案件情况】
美籍华人萧女士咨询本人与家庭成员在中国境内的遗嘱继承问题。萧女士与丈夫共生育3名子女,均为美国国籍。其中两个女儿居住在美国,萧女士与儿子共同居住在中国上海。萧女士与丈夫在中国境内拥有多处固定资产,包括福州与上海房产各一套,以及存款、股票等,其中福州的房产登记在萧某与儿子名下,上海的房产登记在萧某、萧某的丈夫、儿子三人名下。萧某的丈夫于2019年去世,未留下遗嘱。萧女士现年事已高,希望通过遗嘱将自己与丈夫名下所有财产留给在中国生活的儿子。2022年萧女士通过中华遗嘱库自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指定由与自己共同生活的儿子继承。
咨询问题:1、在中华遗嘱库自立遗嘱,房产是否可以直接自动过户到继承人(即自己的儿子)名下?2、中华遗嘱库自立遗嘱在遗产过户过程中面临什么风险?3、公证遗嘱与中华遗嘱库自立遗嘱的区别?4、公证遗嘱在办理过户登记时的优势是什么?
【法律问题分析】
1、在中华遗嘱库自立遗嘱,属于自立遗嘱的方式房产不能直接自动过户到继承人名下。中华遗嘱库自立遗嘱虽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仅凭遗嘱无法直接办理房产过户。因为房产过户需要经过法定程序,如继承公证或法律诉讼的程序,以确认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继承人的资格。
自立遗嘱在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仍需携带遗嘱、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或通过诉讼程序确认遗嘱效力后,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具体步骤可见最后法律小贴士)
2、自立遗嘱的房产过户风险。本案中遗嘱虽然有存档和见证程序,但其效力和证明力通常低于公证遗嘱,尤其本案中存在其他法定继承人的情况,房管局或其他相关部门可能对遗嘱的真实性提出质疑。
3、公证遗嘱与中华遗嘱库自立遗嘱的区别:在法律效力上公证遗嘱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经过公证的遗嘱在法律上具有更强的证明力和公信力。
4、公证遗嘱在办理过户登记时的优势:过户程序优化,在办理房产过户时,公证遗嘱可以直接作为合法有效的继承依据,减少法定继承人之间的争议,使过户程序更加顺利。公证遗嘱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能够直接作为办理过户手续的依据,无需额外的公证或诉讼程序。
案例三 离婚咨询
国外配偶拒付孩子抚养费,如何起诉离婚并追讨费用?
【案件情况】当事人网名阿微的咨询,王律师,您好,我这里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是二婚,老公在国外,2024年9月份小孩上幼儿园问他要学费,然后跟我吵架了,后来还说回中国要打我,半年都没有联系了,小孩也生病也不管,生活费也不带,我女儿发微信给他也不回,我女儿才六周岁,老公在国外从来没有发视频看过小孩,我女儿说天气冷了问老公要钱买衣服,要么不回微信、回微信的话就骗我。问他父母也不管,说他儿子在那么远也没有办法。是协议离婚还是法院起诉。现在他不开口离婚,就等着我开口。他父母就是说自己没钱。像我们这样的话怎么做合适啊?
【婚姻律师】咨询回复:
阿微,您好!针对您的情况,以下是几点关键建议:
第一,如果协商不成,建议通过诉讼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等问题,必要时或寻求妇联、民政部门的临时救助,确保孩子的健康和教育需求得到满足。
第二,关于抚养费问题,您前夫有法律上义务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如果他不履行判决义务,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强制执行,必要时通过国际司法协助追讨。
第三,是关于他对您实施家庭暴力相威胁事情,您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您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确保自身安全。